为求学火烧母亲 触刑律值得深思
因索要学费不成,竟将亲生母亲浇上汽油烧伤,张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栾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。日前栾城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判处张某三年徒刑,缓期五年执行。
现年22岁的张某是栾城县人,父亲早亡,母亲王某一人将他们兄弟两个含辛茹苦地养育成人。初中毕业后张某一直在外打工,2006年1月回去家里待业。 由于没有技术找不到理想工作,张某想到石家庄学电脑,但因家庭经济条件不太好,母亲王某拿不出高达6000元的学费便拒绝了张某的上学要求。2007年3月13日上午8点左右,张某在家里又因为学费的问题同母亲发生争执,气急败坏的张某遂威胁母亲如果不拿出学费就用汽油烧死她,无奈的母亲又一次拒绝了张某,没想到张某竟然真的到屋里拿出一塑料桶汽油从母亲头上浇下,然后掏出打火机将母亲身上的汽油点燃了。邻居闻讯赶来,将母亲王某身上的火扑灭,并将其送到医院抢救。然而,在王某被烧伤后,张某并未积极施救,反而在找医院处理好自己手上的烧伤后逃到了北京,最后走投无路才到公安机关自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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