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少年冤吗
贩卖假毒品而不知是假,仍以贩卖毒品罪被公诉 6月20日,椒江区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17岁的小海(化名)提起公诉。但是,检方却明知他贩卖的是假毒品。这是怎么一回事呢?
小海父母双亡,平日游荡在网吧等场所,毒贩就瞄上了他,平日供些吃喝给小海,让他帮助送毒品贩卖。
今年4月11日,一个毒贩在网吧找到小海,塞给他一团东西要求送到一停车场交给一个年轻人,小海知道是要他送海洛因贩卖给他人。到了停车场,小海与对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。小海刚走出停车场,就被布控的缉毒警察抓获。
令小海没想到的是,经他贩卖的所谓海洛因经检验,全部是由脑复康假冒的。这假冒的脑复康尽管无法免除小海贩卖毒品的罪责,但也为他提供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。
椒江区检察院人士介绍,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1年4月2日批复——明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贩卖的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;不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贩卖的,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,对其所贩卖的是假毒品的事实,可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情节,在处理时予以考虑。